PLAN Art 藝文協力方案(審核制)

ISLANDS SPACE RENTAL

PLAN Art 藝文協力方案(審核制)

 

群島國際藝術園區創立於2018年,前身為金馬紙器廠,是由舊產業空間改建而成。作為扶植台灣年輕藝術家的場域,群島提供各領域藝術家游牧創作的駐村空間,園區內有藝術家工作室、展演大劇院、多功能小劇院、展覽空間、戶外舞台,致力於推動跨領域藝術行動,不定時舉辦各式講座、工作坊。地理位置與逢甲夜市、中央公園、水湳經貿園區、台中市立美術館相互環抱。

群島推動環境永續,尊重多元,與生活在這座島嶼上的各個族群共生,我們相信藝術能成為社會行動、誘發議題思辨的管道之一,期待場域作為藝術家的展示平台,我們將提供通過審核之藝術創作者/團體以「場地費1折」使用群島場域執行計畫,進一步在島上激盪創作漣漪,歡迎不同領域的藝術創作者踴躍投件!

申請簡章:https://forms.gle/pvhe4y7Kk4VP6s5P8

一、申請資格

  1. 申請計畫以跨領域、社會參與及行動尤佳。
  2. 擁有兩年以上實務經驗,從事藝術創作之個人或團體,皆可提案申請。
  3. 歡迎不同領域創作者組成團隊,提出進駐計畫。

* 如為兩人以上團隊,申請資料須以個人為單位,詳述學經歷並提供作品集。

 

二、申請文件

有意申請「PLAN Art 藝文協力方案(審核制)」的藝術創作者請詳閱本簡章後,於申請截止日前填妥PLAN Art 藝文協力方案|線上申請表單並檢附申請檔案(項目條列如下),無需寄送紙本,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,敬請留意。

  1. 申請者基本資料、學經歷、作品集。
  2. 預計使用場域(展演大劇院、多功能小劇院、展覽空間、戶外舞台)
  3. 執行計畫,如拍攝線上展演、創作錄像等,形式不拘。(含計畫名稱、規劃動機、執行方式、時程規劃、預期效益。篇幅以5頁為限。)
  4. 活動概念主視覺提案

 

三、申請時間

即日起至西元2021年7月30日(五)截止。送出申請後,錄取之個人/團隊將於申請截止日十至十四個工作天內,以電子信箱、電話個別通知;如未錄取,將不另行通知。

 

四、計畫執行期間

即日起至西元2021年12月30日(四)截止。

 

聯繫與查詢

主辦單位 群島國際藝術園區 Islands Art Park (台中市西屯區西安街277巷2號)
電子信箱  islands2772@gmail.com

 

* 群島保留簡章內容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。*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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