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SLANDS SPACE RENTAL
PLAN Art 藝文協力方案(審核制)
群島國際藝術園區創立於2018年,前身為金馬紙器廠,是由舊產業空間改建而成。作為扶植台灣年輕藝術家的場域,群島提供各領域藝術家游牧創作的駐村空間,園區內有藝術家工作室、展演大劇院、多功能小劇院、展覽空間、戶外舞台,致力於推動跨領域藝術行動,不定時舉辦各式講座、工作坊。地理位置與逢甲夜市、中央公園、水湳經貿園區、台中市立美術館相互環抱。
群島推動環境永續,尊重多元,與生活在這座島嶼上的各個族群共生,我們相信藝術能成為社會行動、誘發議題思辨的管道之一,期待場域作為藝術家的展示平台,我們將提供通過審核之藝術創作者/團體以「場地費1折」使用群島場域執行計畫,進一步在島上激盪創作漣漪,歡迎不同領域的藝術創作者踴躍投件!
申請簡章:https://forms.gle/pvhe4y7Kk4VP6s5P8
一、申請資格
- 申請計畫以跨領域、社會參與及行動尤佳。
- 擁有兩年以上實務經驗,從事藝術創作之個人或團體,皆可提案申請。
- 歡迎不同領域創作者組成團隊,提出進駐計畫。
* 如為兩人以上團隊,申請資料須以個人為單位,詳述學經歷並提供作品集。
二、申請文件
有意申請「PLAN Art 藝文協力方案(審核制)」的藝術創作者請詳閱本簡章後,於申請截止日前填妥「PLAN Art 藝文協力方案|線上申請表單」並檢附申請檔案(項目條列如下),無需寄送紙本,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,敬請留意。
- 申請者基本資料、學經歷、作品集。
- 預計使用場域(展演大劇院、多功能小劇院、展覽空間、戶外舞台)
- 執行計畫,如拍攝線上展演、創作錄像等,形式不拘。(含計畫名稱、規劃動機、執行方式、時程規劃、預期效益。篇幅以5頁為限。)
- 活動概念主視覺提案
三、申請時間
即日起至西元2021年7月30日(五)截止。送出申請後,錄取之個人/團隊將於申請截止日十至十四個工作天內,以電子信箱、電話個別通知;如未錄取,將不另行通知。
四、計畫執行期間
即日起至西元2021年12月30日(四)截止。
聯繫與查詢
主辦單位 群島國際藝術園區 Islands Art Park (台中市西屯區西安街277巷2號)
電子信箱 islands2772@gmail.com
* 群島保留簡章內容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。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