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LAN Business 商業租借方案

群島國際藝術園區創立於2018年,前身為金馬紙器廠,是由舊產業空間改建而成。作為扶植台灣年輕藝術家的場域,群島提供各領域藝術家游牧創作的駐村空間,園區內有藝術家工作室、展演大劇院、多功能小劇院、展覽空間、戶外舞台,致力於推動跨領域藝術行動,不定時舉辦各式講座、工作坊。地理位置與逢甲夜市、中央公園、水湳經貿園區、台中市立美術館相互環抱。


自2019下半年至今,台灣在COVID-19疫情的影響下,像是沒有電池的鐘擺般停滯下來,各行各業承受著程度不同的動盪,為了生活,我們靠著台灣人的韌性走到今日。我們提出友善的防疫限定「PLAN Business 商業租借方案」,只要提出預約申請,我們有檔期,就能以場地費六折優惠使用群島場域,歡迎各式商業活動預約群島場地!

 

一、申請文件

有意申請「PLAN Business 商業租借方案」的單位請詳閱本簡章後,於申請截止日前填妥PLAN Business 商業租借方案|線上申請表單並檢附申請檔案(項目條列如下),無需寄送紙本,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,敬請留意。

  1. 申請單位名稱。
  2. 預計使用場域(展演大劇院、多功能小劇院、展覽空間、戶外舞台)
  3. 執行計畫(含計畫名稱、執行日程。篇幅以3頁為限。)
  4. 活動概念主視覺

 

二、申請時間

即日起至西元2021年8月31日(二)截止。
群島將於送出申請後七個工作天內,以電子信箱、電話聯繫。

 

三、計畫執行期間

即日起至西元2021年12月30日(四)截止。

 

四、權利義務與注意事項

  1. 通過申請者應與群島國際藝術園區簽訂合作契約,繳交新台幣500元保證金與單位立案證明影本一份予群島,作為雙方履行權利義務依據。計畫執行結束後,若未發生毀損設施等情形,將無息退還保證金。
  2.  通過申請者應以互信互利為基礎,與群島建立良好互動關係,一同為創造社會行動與群島之榮景努力。
  3. 通過申請者之執行計畫如需大量使用電力,將需按用電度數以每度電4元支付給群島。
  4. 簡章內明定授權「場地之使用」外之創作所需設備與器材費用,由通過申請者自行負擔。
  5. 如通過申請者有收費行為(如開設創作工作坊之報名費用、展覽周邊商品販賣等),群島將酌收該行為費用20%,作為場地成本。
  6. 通過申請者不得以任何名義擅自轉讓群島場域使用權給第三方。
  7. 如通過執行者依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完成計畫,或需延期辦理,應與群島協調延後辦理之;如通過申請者未依計畫執行、違反規定情節重大等狀況,群島得取消使用資格。
  8. 計畫執行結束後,應將於一個工作天內將物品帶離群島,以利後續人員使用,若未依規定在期限內清除,群島有權撤離相關物品並沒收保證金。
  9. 其他未盡事項,由通過申請單位與群島共同協商之。

 

五、聯繫與查詢

主辦單位 群島國際藝術園區 Islands Art Park (台中市西屯區西安街277巷2號)
電子信箱  islands2772@gmail.com

 

* 群島保留簡章內容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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